面临劳务派遣的用工选择,建议先做三个判断

    结论先行:三个判断的结论,基本决定了选择“合规使用派遣”、“直接雇佣”,还是“外包可以但有条件”。

    判断一:岗位性质

    • 如果岗位属于主营业务核心直接排除派遣。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实施。核心业务岗位(如工厂核心产线、门店主营销售、关键研发岗)即便缺人,也不能走派遣。

    • 如果岗位属于辅助性注意程序。辅助性岗位使用派遣,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没有这道程序,就是违规。

    判断二:用工时长

    • 如果需求在6个月以内临时性岗位,可以合规使用派遣。临时性岗位的法定标准就是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

    • 如果需求是长期、持续的派遣不适用。即使岗位是辅助性的,长期需求也超出了“临时性”的立法本意,应转为直接雇佣。

    判断三:管理方式

    • 如果选择“外包”必须做到“管事不管人”。裁判机关判断是否构成“假外包、真派遣”,不看合同名称,看实际管理。

      • 不能直接给外包人员排班、考勤、发工作指令、用你的规章制度处罚。

      • 不能按“人头”结算,必须按工作成果或服务总量结算。

      • 一旦被穿透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责任与直接使用派遣完全等同,甚至面临更重处罚。

    浙ICP备1104602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