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异地居住,会影响养老待遇领取么?
不会。退休人员退休后无论在哪里居住,其待遇均由待遇领取地负责发放,只要每年(12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且没有国家规定的应暂停养老待遇的情形,就可正常领取养老待遇。认证操作看这里→湖北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
临近法定退休年龄,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待遇领取地的确认,与户籍所在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关,基本判断方法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所以在哪里退休、领取退休待遇,主要是看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是否在户籍所在省份。